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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内要签劳动合同吗?

阅读 2055  |  发布日期:2018-01-22

  试用期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吗?

  劳动法规定,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。

  劳动合同法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
  也就是说,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就要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。

  一、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:

  1、对劳动者而言,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有利证据,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。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权益的最好证明。所以,劳动者应该尽早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2、对用人单位而言,劳动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劳动者的权利义务,同时规范自己的行为,避免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。

  二、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约定:

  1、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,如果劳动合同只是约定了试用期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。

  2、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

  3、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  三、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:

  1、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
  2、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
  3、劳动合同期限;

  4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
  5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
  6、劳动报酬;

  7、社会保险;

  8、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
  9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

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守秘密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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